注意事項:一、本課程為【台北市立大學】專班,不對外另行招生。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請先註冊會員→完成帳號開通→報名課程→上傳EMT-2證書→送出完成報名。
四、本中心完程資料審查後,將統一製作課程繳費單,email至個人信箱,預計於113年7月31日前寄出。
收到繳費單請依繳費單 上繳費期限前完成繳費。
五、本校推廣中心依教育部規定不再受理現金繳費,改用繳費單至四大超商、第一銀行臨櫃、ATM或網路銀行及信用卡繳費。
六、如有疑問請02-28227101#3332薛小姐或來信ythsueh@ntunhs.edu.tw
退費標準: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50%。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上課教室:台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