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授課講師:王重仁 講師
[現任]
國立臺北大學進修推廣部人力資源、就業服務證照班 講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中小企業人力資源輔導顧問
新北市就業服務處企業輔導顧問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企研所 (人力資源、職涯發展研究)
[證照]
勞動部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勞動部就專字第07418號)
(歷年唯一最低率取率2%及格)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聘函(北市勞動字第10961007104號)
身心障礙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1005018521號)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移署移字第1090125725號)
[資歷]
104、1111人力銀行職涯諮詢顧問、Meet job職涯顧問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業訓練中心、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實踐大學
講師
今周刊〈英文履歷簡報大賽〉評審
[專長]
勞動部就業服務技術士證照輔導、職涯輔導與規劃、履歷自傳健診、勞動法規個案實務、勞資調解、求職諮商、就業服務創業規劃、勞動法令解析、企業人資輔導
四、開課日期: 111/6/26-111/8/14每週日,共六週,上午9:00-12:00 與下午13:00-17:00,每日7小時,共計42小時。另外,適逢國定假日未安排課程。
五、開班人數: 15人確定開班 (本中心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開班之權利)
六、上課地點: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城區部C棟文教大樓303教室(108306 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9號)
七、 學費:新臺幣9,000元整/人(教材費另計)。
(一)以下選擇任一方案,學費可檢免報名費200元
1.曾參加北護大推廣中心任一課程並完成結訓之學員
2.本校教職員工、教職員工配偶及其子女
3.北護大在校生/校友
4.榮民證或第二類退除役官權益卡
(二)請於報名時,主動上傳證明文件影本(如:結訓證書影本、榮民證、學生證等),若未事先告知或證明文件不齊全者,將不予以優惠服務,造成不便請見諒!
(三)凡具榮民、二類官兵及榮眷身份者,開課前可向各地榮服處申請「會外職訓補助」
八、招生對象及報名資格:年滿18歲以上,且具備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者。
九、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點選上列網址(報名前須先加入本校推廣免費會員才可報名)
承辦人:蔡貽婷。EMAIL:8ting1006@ntunhs.edu.tw
十、繳費方式:等確定開班後,本中心將個別E-mail寄發繳費單,請學員於收到繳費單之3天內完成繳費,繳費方式說明如下:
(一) ATM 匯款:持任何一家銀行的金融卡到任一台
ATM 以「繳費功能」進行繳款,交易結束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備查(第一銀行代碼007) 。
※學員報名課程之轉帳帳號為電子虛擬帳號,不得合併多班轉帳,亦
不得與其他學員合併轉帳,不便之處,懇請見諒!
(二)
持繳費單至全省第一銀行臨櫃或全省四大超商(7-11、全家、萊
爾富、OK便利商店)進行繳費
十一、退費標準: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一)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
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二)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
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三)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四)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五)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二、注意事項:
(一) 本簡章為預定課程、師資、時間,本中心保有變動權,必要時將依實際開課情形作適當調整,若有變更將提前告知學員。
(二) 本中心保留審核學員報名資格之權利。
(三)請確定您已詳閱本簡章,再進行報名手續,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中心一切規定。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公告於本組網站,恕不再另行通知。
【以上師資、課程內容、時間及場地等,本中心保留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