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辦理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招生簡章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二、委辦單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推廣教育中心
三、報名資格
(一)
報名當天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名額,以抽籤方式錄取參訓。
(二)
年滿20歲以上,國中畢業以上者為佳、性別無限制
(三)
富愛心、喜愛兒童,身心健康者、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
願意接受保母人員訓練者
(四) 具擔任保母工作熱忱之在職者欲修習托育(保母)人員並報
考「保母人員」職能技術士技能者
四、連絡方式-
電話:02-28227101分機2811承辦人吳宛儒小姐,
Line id: @wux4881s
e-mail:wanju1123@ntunhs.edu.tw
五、報名方式與報名日期:(現場報到、抽籤填寫報名表及繳費)
僅開放109年8月20日(星期四) 上午09:00於親仁樓一樓B118現場報名
六、上課日期:保母平日自費班109年8月31日至109年9月29日
週一到週五上午09:00至下午16:00(中午1小時休息時間)
七、托育(保母)人員專業訓練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校本部(近石牌1號出口)
八、上課內容:
1.
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及法規導論 -18 小時
2.
嬰幼兒發展 -18 小時
3.
親職教育與社會資源運用 -18 小時
4. 托育服務概論及專業論理 -18 小時
5.
嬰幼兒環境規劃及活動設計 -18 小時
6.
嬰幼兒健康照護 -18 小時
7. ★嬰幼兒照護技術
-18
小時
★依照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規定嬰幼兒照護技術課程均不得請假
九、收費標準:全期收費新臺幣8,000元整(自費班)
十、考核標準:
※專業訓練課程單科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
※專業訓練課程總時數出席率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期末學科測驗7科均須60分,結訓成績不及格者不得要求重新測驗,如須在本校進行補訓者,請依照109年4月22日推廣教育中心會議決議,繳交單科18小時學分費2千元整進行補訓。
十一、學員中途離訓之退費事宜: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規定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
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5.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報名日期
*舉辦日期 :109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點完成報到
*舉辦地點 :本校親仁樓一樓B118教室
*流程如下
09:00現場將您的身份證正本取出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現場驗證→完成報到後領取投籤聯填寫(臺北市&其他縣市分別為兩個顏色表格)
超過9點半不再開放入場
09:30說明課程及流程(超過9:30報到者不開放報名)
10:00投籤(以設籍本市市民優先,另控留15%名額予設籍外縣市民
眾參訓)
10:10抽籤正取55名(臺北市47名、外縣市8名) + 備取10名(臺北市8名、外縣市2名)
10:30正取者繳交 1.報名抽籤聯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務必清晰)
3.照片1張(2吋照片)
4.報名費8千元整
5.一支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填寫報名表用)
***************當天學員報名須自備下列物品**************
1.
身分證正本(非身分證正本或出示其他證件,恕不受理)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照片務必清晰)
3.
委託書(委託&被委託人之身份證皆須攜帶,僅限受委託1位)
4.照片1張(2吋照片)
5.藍色或黑色原子筆一支(現場填寫報名表用)
6.報名費8千元整
為響應環保,當天與會者,請自備飲用水杯及文具